服務條款政策
1. 定義
- 「本公司」、「我們」或「我們的」均指元佑實業
- 「客戶」、「您」或「您的」均指購買我們的產品與服務的任何人、行號、公司、股份公司或團體
- 「商品」或「品項」指本公司銷售的任何的產品和服務,包含但不限瓶裝、盒裝或箱裝
- 「工作天」指週一到週五間的任何一天,不含國定假日
- 「價目表」指本公司提供之服務的收費
- 請在您下訂單之前仔細閱讀本銷售條款,並保留一份條款及您的訂單,以供日後備查。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或解釋本條款之最終權利,各式修改將於本網站上刊載時立即生效。這些條款與條件適用於本公司供應給客戶的所有商品或服務。
- 元佑實業的營業地址位於臺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65巷37號5樓。您可透由下列的電郵信箱和我們聯絡saicho@yuanyu.tw
2. 使用者的合意
進入及/或使用網站,即表示客戶接受這些條款並同意受其約束。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正、暫停、終止或解釋本條款之最終權利,恕不事先通知客戶,並得在不通知的情況下隨時終止客戶進入本網站。客戶於這些條款有任何之修訂後繼續使用網站,即代表客戶同意受修訂後相關條款的拘束。本公司建議客戶每次在使用網站及下任何訂單之前,都應檢閱經修訂的條款。雖然本公司並無如此作為的義務,但如本公司選擇將經修訂的條款通知客戶,客戶同意收受本公司或其第三方以電子郵件所寄發的修訂通知。 本公司不受這些條款與條件任何變更或改變的拘束,但如做成書面並經本公司之授權代表簽署者除外。
3. 指示對本公司所提出之所有指示的正確性及完整性應由客戶負責,本公司有權接受及信賴由客戶所指定或授權,或可合理認為係經客戶指定或授權之任何人所提出的任何各該指示。
客戶之指示的部分或全部之執行,本公司得依其獨有及絕對之裁量權,由本公司、本公司員工、主管、僱員及代理人履行,及/或由本公司代表客戶所委任的任何第三方履行。
4. 訂單本公司建議客戶在下訂單之前,先仔細預覽所有擬定的訂單。客戶的訂單被視為向本公司購買的要約。只有當公司接受客戶的訂單,並在實際發貨時,客戶與公司之間才會形成合約。在此之前,公司可以在任何時候拒絕向客戶提供商品或服務,無需說明理由。一旦公司接受了客戶的訂單,或在商品出貨時,客戶與公司之間即會建立合約關係。
一旦訂單已被本公司接受,客戶有權將該訂單取消[請參閱第14條之約定,標題為「商品受損/有缺陷或取消」]。但在客戶接到本公司許可取消訂單之書面通知前,該訂單之取消無效。
如本公司無法接受訂單,客戶將會接獲通知,並不會對商品收費。無法接受訂單可能是因為:某些商品已無庫存、對客戶的徵信調查結果不符我們的最低要求、本公司發現商品之價格或描述有錯誤,或因為我們無法符合客戶指定的時限內提供。
5. 客戶的確認透過電子指示傳送的要約或任何付款的確認,本公司可能會因任一方訂約人所無法控制之原因而未收到,包括但不限於電子故障、機械、軟體、電腦或電信故障,或第三方網站提供者或系統的疏失或故障。
在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對於透過網站傳送電子指示或因任何原因有未收到電子指示之情形,直接或間接導致之任何種類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公司在任何方面對您均無責任。
本公司得在不經客戶進一步同意或照會客戶的情況下,依透過網站傳送或發出的所有完整指示行事及進行處理。
客戶得視電子指示為真正,且並無調查各該電子指示之真實性或發出或傳送各該電子指示之人的權限,或驗證各該電子指示之正確性及完整性的義務。
客戶已確認訂單及付款後,將會收到本公司於實際可行之情況下儘速所做的確認。如客戶對訂單有任何的疑問,均可透由saicho@yuanyu.tw洽詢本公司的客服團隊。請注意,本電子郵件並不構成本公司接受訂單,僅係確認本公司收到客戶之訂單。
如您的訂單未被接受,本公司將以電話、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您,並安排處理客戶所支付之任何付款的全額退款事宜。
本公司得依獨有及絕對之裁量權,以任何原因(或無原因)而接受或拒絕客戶所提出的任何要約,其中包括網站上之商品或服務的標價或描述有誤,或客戶之訂單中有任何種類之相關錯誤。
任何時候有關庫存數量所做的任何陳述,係依最後所知之庫存量所做的正確陳述,但實際内容可能有所變更。如本公司不能供應特定的商品,即會儘早以電話、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客戶。
6. 商品價格價格以台幣標示,標示的價格可能不含運費及處理費或稅款。 對於訂購品項或服務的描述及價格,均明訂於本公司之電子郵件、價目表、網站,並不限於其他平台。價格於修訂或從網站上移除前均為有效,並可隨時變更。
如本公司因誤標低品項或服務的價格,但於派送該品項之前已通知客戶,或得取消訂單,退還已付的任何款項,則無責任以標價將該品項提供給客戶。客戶若同意支付正確的價格,在此情況下,本公司應續行處理該訂單。如某品項對客戶索價過高,則應於提示購買收據後全額退還差價。
除另有註明者外,價格均不含商品之任何影像中顯示的拍攝配件。
本公司保留隨時改正網站所刊載之任何錯誤的權利。
7. 付款方式我們是訂購時即處理付款事宜。所有付款必須於派送前全額付清,包括任何相關之運費或處理費/稅款。如未於7個工作天內收到付款,我們保留取消配送的權利。
付款會被導向綠界科技ECPAY,詳細付款方式如下。
- 信用卡即時線上一次刷卡付款:方便又好用的付款方式,當您選擇線上刷卡方式進行交易時,作業流程透過SSL加密機制,保障您的個人隱私資料。
- ATM付款:適用沒有信用卡或者不方便前往超商取貨付款的消費者。使用ATM付款方式只需將訂單款項透過實體/網路ATM或者網路銀行直接匯入系統指定帳號即可完成付款
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如信用卡或支付帳戶被冒用或未經授權而被使用,客戶因此(直接或間接)承受的任何損害或結果性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如付款有問題,本公司得聯繫客戶,進行其他的付款安排。如任何訂單款項逾期未付款,則收取欠款的所有費用應由客戶負責。
8. 運送方式- 帳款確認後將立即處理您的訂單,您將於七個工作日內(不含週六日及國定例假日)收到訂購之商品。預購品項則不再此限。
- 以 宅配通/宅急便 寄送商品。
- 配送範圍限台灣本島各縣市(不含郵政信箱)。
- 如本店無法接受您的訂單,將於收到您的訂單後三個工作日內通知您。但法令另有規定者除外。
所有商品及有關商品的文件均因客戶到期應付及積欠本公司的任何及所有款項,而有專項留置權或總括留置權及/或費用之適用。如於付款到期日後逾三(3)個月仍有任何未付之款項,本公司得依其獨有及絕對之裁量權,對所有商品或其中任何部分進行清算、販售或其他方式之處置,並將淨所得用於清償客戶依第7條之約定而到期、積欠及應付本公司的款項(包括利息)。如本公司清算、販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商品後,其剩餘所得逾(如有)積欠本公司之金額者應退還客戶,本公司對此並無支付利息之責任。
10. 不可抗力如本公司因所無法控制之情況而有任何未能履行其義務之情事,則不應歸責於本公司,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氣候異常、水災、乾旱、暴風雨、閃電、強風、颱風、地震、天然災害、電力故障、電話或通信電纜故障、航空器或飛行物造成之撞擊、爆炸、敵意、叛亂、入侵、疫情、檢疫、外敵或公敵之作為、劫持或非法扣留或非法控制車輛、運輸設施之限制、民眾騷亂、暴動、勞資爭議、勞工之勞工行動、勞工、商品或材料短缺、政府之作為或管制、罷工、關廠或其他勞工行動、水患、停電、恐怖主義或恐怖主義之威脅、公衛威脅、戰爭及內亂、核威脅、核事故及/或核汙染。只要本公司仍受不可抗力情事之妨礙或影響,則本公司應暫停繼續履行義務。
任何直接、間接、附帶性或結果性損失及/或費用,不論是否是訂約雙方所預期者,本公司對客戶均無任何責任,包括客戶所承受之利潤損失,或任何第三方因本合約或與本合約有關而對客戶所提起之求償。
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情事而無法履行這些條款與條件所約定之義務,則本公司即無將任何已付之款項退還客戶的義務。
11. 有關第三方之作為與不作為的免責聲明本公司處理、包裝、運送及/或交付客戶寄存之商品時應行使合理的注意,但本公司對因此等目的所委任之第三方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概不負責,亦無任何方面的責任。如本公司將任何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建議、引介或推薦給客戶,本公司同樣對各該第三方服務提供者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概不負責。
12. 責任除可證明客戶的任何傷害、損失或損害係商品在本公司實際保管及控制時,因本公司之有意疏忽或違約所導致或致生者外,凡因包括本公司在內之任何訂約人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所致生、有關及/或附帶產生,因而可能對客戶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之無論如何的任何直接、間接、特別、附帶性或結果性傷害、損失或損害,本公司應無責任。為免疑義,如有但不限於下列情事,本公司應無責任:
商品之情況、外觀、品質或數量有任何劣化或退化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液體、軟木塞、標籤、瓶蓋、貯存箱及/或包裝;
任何寄存及存放於本公司之商品,因無論如何之原因而有任何的傷害、損失、損害、錯置、毀壞、遲延交貨或未交貨或無法取得的情形;及/或
許可客戶指定或授權之人,或因該人所提供之簽名與被指定或獲授權之人的簽名樣式雷同,而合理看似客戶所指定或授權之人取得商品。
凡本公司直接或間接因客戶之指示及/或本合約所致生或有關而承受或產生的所有及任何的損失、損害、訴訟、程序、費用、求償、索賠及/或責任,或無論如何之任何人、行號或實體直接或間接因客戶之指示及/或本合約所致生或有關而對本公司提出之主張,客戶應賠償本公司及本公司之代表、董事、員工主管、僱員及代理人並使其等獲得賠償。
13. 免責聲明與賠償在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以及在不限制這些條款之任何其他約定的情況下),如在任何方面與網站(或從網站上採購的任何商品或服務)有關,則凡因下列情事所導致之任何種類的任何及所有損失或損害(不論係如何造成或產生),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可能承受之損失或損害,均排除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各相關實體對客戶的所有責任:
- 網站、電子郵件、價目表、不限於其他行銷宣傳品上有錯誤、失誤或不正確。
- 客戶依網站及/或任何相連網站所刊載或指出之任何資訊的作為或未作為。
- 因客戶存取或使用網站所導致之任何種類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
- 任何未經授權而存取或使用網站之安全伺服器的情事。
- 往來網站之傳輸有任何中斷或停止的情事。
- 任何第三方可能傳送至網站或透過網站傳送的任何程式錯誤、病毒、特洛伊木馬或其他有害程式碼或通訊。
- 任何相連網站的品質或對於任何目的的適合性。
在不限於上述的情況下,除這些條款中有明確約定及法律所許可的最大範圍外,因客戶存取或使用網站或從網站上採購任何商品或服務所致生之任何直接、間接、特別、附帶性或結果性損害賠償,均不應歸責於本公司及本公司之第三方。
除這些條款中有明確約定者外,本公司未對網站上的商品或服務提出任何相關的聲明、保證或承諾。 如依成文法、普通法、衡平法或其他規定可能將任何聲明、條件或保證併入這些條款中,則在法律所許可之最大範圍內均排除之,尤其本公司不負責確保任何商品或服務能適合客戶的目的。
凡任何人對本公司或本公司之相關實體提起任何求償、索賠、衡平法訴訟、普通法訴訟或程序,致使本公司或本公司中之任何成員產生或承受任何損失(包括全額賠償合理的法律成本與費用)或責任,如各該損失或責任係因客戶之行為或對這些條款的任何違約所致生、有關或有涉及者,則客戶應始終賠償本公司及其各相關實體,並使其等獲得賠償,包括其等之董事、主管、員工及代理人。
14. 商品受損/有缺陷或取消
如訂單未於7(七)個營業日內被確認,客戶應有權憑採購證明(訂單發票號碼及收據)取消並要求依本公司的退款政策退款。
如客戶所訂定的任何商品於送達時受損或品質無法被接受,客戶得憑採購證明更換受損的商品(同品項)或退款(無庫存時)。
如發生任何上述的情事,請透由saicho@yuanyu.tw聯繫我們的客服團隊。我們將努力於14(十四)個營業日內進行商品之更換/退款。
15. 準據法與管轄權本合約應以中華民國現行相關法律為準據法,所有方面應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訂約雙方不可撤回地服從中華民國法院的非專屬管轄權。
16. 可分性如這些條款中的任何部分被認定為失效、無效、不合法或不能執行,則該約定或其中之部分應被視同與這些條款分離,這些條款的其餘條款與約定仍應有效,並構成客戶與本公司間之約定。
17. 轉讓與讓與如本公司合併、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將其業務或本網站之控制權變更給第三方,本公司保留將本公司自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內容及權利,以及本公司與客戶簽訂之任何合約轉讓或讓與的權利,無須發給通知或取得同意。
18. 棄權本公司未行使或執行這些條款所明訂之任何權利或約定,不應構成對各該權利或約定之棄權。 這些條款所明訂之任何約定的任何棄權,僅有在做成書面並經本公司簽署後始生效。
本公司珍惜每一位客戶,因此希望客戶都能熟知我們的交易條款,以確保客戶都能有滿意的體驗。如有任何其他的問題,歡迎與我們的客服團隊聯繫。
19. 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是本公司的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個人資料保護政策」),本文件的目的是告知本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規定管理、蒐集、使用及揭露客戶的個人資料。本隱私權政策概述本公司有關蒐集、使用及揭露客戶資料的政策與責任。
客戶繼續使用本公司的服務,即表示客戶已閱讀、瞭解本隱私權政策並同意受本政策之拘束,有關本公司蒐集、使用、揭露本公司之客戶資料的本隱私政策得不時修訂之。